专武与教务科工作职责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时间:2017-11-08 【打印文章】
1、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兵役制度,落实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政策、法规和上级军事机关的有关指示、规定,确保高校大学生征兵工作的开展和兵源的质量。落实民兵、预备役工作;
2、负责大学生兵役登记、征兵工作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及预备役的登记、统计,及民兵分队的组织和建设;
3、抓好本校大学生征兵宣传鼓动,做好国防教育动员工作;
4、做好本单位武器装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双拥共建和军烈属优抚、“八一”建军节走访慰问等工作;
6、完成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部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7、负责战时组织、动员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
8、负责教学管理与服务工作,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组织教师开展人才培养的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日常教学管理、教学过程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学生教学服务等各项工作。
2、负责大学生兵役登记、征兵工作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及预备役的登记、统计,及民兵分队的组织和建设;
3、抓好本校大学生征兵宣传鼓动,做好国防教育动员工作;
4、做好本单位武器装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双拥共建和军烈属优抚、“八一”建军节走访慰问等工作;
6、完成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部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7、负责战时组织、动员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
8、负责教学管理与服务工作,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组织教师开展人才培养的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日常教学管理、教学过程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学生教学服务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