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时间:2017-11-09 【打印文章】
人民武装部(与军事教研部合署)是校党委的军事部门、学校的国防教育及兵役等工作的专职机构,受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军事机关的双重领导。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开展组织实施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军事教学、国防生培养、兵役、双拥、民兵预备役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开展全校国防教育。
二、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学生军训的文件精神,完成大学生军训及相关工作。
三、依照国家法规文件及教学大纲,编制学校军事理论教学计划,完成学校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
四、根据军地签署的协议,全力培养高素质的国防人才,做好在校国防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兵役宣传、兵役登记和大学生征集工作;做好预备役的登记、统计以及民兵整组建设工作。
六、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做好拥军优抚以及传统节假日对离退休老军人的走访慰问工作。
七、做好武装部军事器材、设备的保管和本单位综治消防工作。
八、完成上级军事部门、教育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